2014年4月29日 星期二

申命記11章

申命記11章

11:7惟有你們親眼看見耶和華所作的一切大事。
11:8所以你們要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使你們膽壯、能以進去、得你們所要得的那地.
11:9並使你們的日子、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的地上、得以長久.那是流奶與蜜之地。
11:10你要進去得為業的那地、本不像你出來的埃及地、你在那裏撒種、用腳澆灌、像澆灌菜園一樣。
11:11你們要過去得為業的那地、乃是有山、有谷、雨水滋潤之地。
11:12是耶和華你 神所眷顧的、從歲首到年終、耶和華你 神的眼目時常看顧那地。
11:13你們若留意聽從我今日所吩咐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 神、盡心、盡性、事奉他、
11:14他〔原文作我〕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你們的地上、使你們可以收藏五穀、新酒、和油.
11:15也必使你喫得飽足、並使田野為你的牲畜長草。
11:16你們要謹慎、免得心中受迷惑、就偏離正路、去事奉敬拜別神。

11:18你們要將我這話存在心內、留在意中、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11:19也要教訓你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11:20又要寫在房屋的門框上、並城門上

11:28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 神的誡命、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禍。
11:29及至耶和華你的 神領你進入要去得為業的那地、你就要將祝福的話陳明在基利心山上、將咒詛的話陳明在以巴路山上。
11:30這二山豈不是在約但河那邊、日落之處、在住亞拉巴的迦南人之地、與吉甲相對、靠近摩利橡樹麼。


申命記10章

申命記10章

10:5我轉身下山、將這版放在我所作的櫃中、現今還在那裏、正如耶和華所吩咐我的。
10:6(以色列人從比羅比尼亞干〔或作亞干井〕起行、到了摩西拉。亞倫死在那裏、就葬在那裏.他兒子以利亞撒、接續他供祭司的職分。 
10:7他們從那裏起行、到了谷歌大、又從谷歌大到了有溪水之地的約巴他。 
10:8那時耶和華將利未支派分別出來、抬耶和華的約櫃、又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他、奉他的名祝福、直到今日。 
10:9所以利未人在他弟兄中無分無業、耶和華是他的產業、正如耶和華你 神所應許他的。)
10:10我又像從前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那次耶和華也應允我、不忍將你滅絕。


69
  比羅比尼亞干 這段經文(69節),明顯把講詞打斷,因此屬於插句。所以絕大部分的譯本,均把這四節經文放在括號之中。這插句似乎也不是直接錄自祭典的出埃及後之行程表,即記在民卅三149的那份,因為有好些差異的地方,我們將會在以下指出來。原文比羅是井的意思,比尼乃兒子們。因此,比羅比尼亞干應正譯為「亞干人的井」,正如現代中文譯本所譯的。在民卅三31比尼亞干,卻不能譯為「亞干人的井」,乃應按專有名詞的繙譯原則,以音譯為對。按歷史的背景來說,那時還沒有亞干犯罪(書七章)的事實,就不會有亞干的兒子們或亞干的兒子們之井的出現,除非這是與書七章無關的。
  摩西拉 這地名與摩西其人完全無關。因為摩西拉,或其複數摩西錄(民卅三30),均為責罰或管教的意思,與摩西之(從水裏)拉出的原義(出二10)完全不同。這裏的摩西拉,不但與民卅三30摩西錄之字音和數字之不同,而且與比尼亞干之行程的先後也有分別(請比較民卅三3032與申十6)。
  亞倫死在那裏,就葬在那裏 這是本節經文將摩西拉地名放在比羅比尼亞干之後的可能原因,目的在說明亞倫於這地方受了管教。然而,這說法也和祭典在民二十2229和卅三3839所記述的不符。在民數記,亞倫是死在何珥山。
  以利亞撒 按祭典的記述,這以利亞撒亞倫從其妻以利沙巴所生的第三個兒子(出六23)。但是,民數記(二十28)和這裏,都記述他接續了亞倫的祭司職。
  谷歌大 在民卅三3233,這地名的音譯為曷哈及甲(意即哈及甲之穴。但在七十士譯本,卻把原文的曷 h]or 讀成 har ,而成了哈及甲之山)。究竟谷歌大,是否就是曷哈及甲,也還值得學者作進一步的研究。
  有溪水之地的約巴他 這是此數節插句的四個地名中,唯一個與民數記的行程表中的地名相符者(參看民卅三3334)。但在民數記中,卻沒有道及這裏是有溪水之地
  那時耶和華將利未支派分別出來 按照祭典,利未支派受潔淨被分別為聖,專責事奉上主,是記在民數記第八章。但該章經文是按結四十四1011的記述,把祭司和利未人的職責分開了的。在這裏,卻似乎仍未清楚的劃分,因為利未人不但要抬耶和華的約櫃,且是又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他,並要奉衪的名祝福的。這在申典的十七和十八章,就可以更清楚的了解(請參看本書緒論的「祭司利未人」段)。
  利未人在他弟兄中無分無業,耶和華是他的產業 這裏所講的無分無業,乃指他們沒有像其他支派一樣分地。因此,這說法是表明已知約書亞記的分地規定(見書十四15),故亦證明非為摩西之作。耶和華是他的產業的含意,是表明他們可喫祭肉(十二1218,十八1),每三年之末年所積存的十分一土產,他們亦為有份(十四2829)。
  祝福 按以色列的傳統,位分大的才為位分小的祝福(參看來七7)。因此,祝福通常是祭司的職分(參看利九22;民六2327)。在申命記,利未人原本就是祭司的別稱,所以他們也奉上主的名為人祝福(參看廿一5

我又像從前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 這四十晝夜,當然不是指九911所說的,乃是像該章9節所提的,就是出廿四18所記載的。這裏的四十晝夜,乃是那記載在出卅四28所講的。
  那次耶和華也應允我 這是回述九19的祈禱蒙應允
  你起來引導這百姓,使他們進去得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所賜之地 我們在本書緒論的「成書過程」之「被擄時代的修訂」中,已經提到九7~十11是屬於被擄時代的修訂。因此,這句話若按歷史來說,是叫摩西起來領導百姓進佔迦南。但在實質上,摩西並未領導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乃是約書亞才竟其功業的。故此這句話乃在生活背景上,於重新與上主立約的儀式中,對被擄的以色列人有啟迪和鼓勵的成分,要他們的領袖起來,引導百姓作第二次的出埃及(賽四十15);也要這些百姓起來,重歸上主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所賜之地的迦南去。
111
  這十一節經文,是由兩段組成。首段為151011節,是繼續摩西的講詞,說明他第二次上山,拿所鑿的兩塊石版上去,並蒙上主將十條誡重新寫在這版上,而將之放在上主囑咐他製造的木櫃中。這木櫃,極可能是放在出卅三711所記的求問上主的會幕中的。在這山上的又次四十晝夜中,上主也再次應允了摩西的祈求,不滅絕以色列人,乃吩咐他去繼續領導他們進入應許之地。另段乃69節,明顯是個插句,為說明亞倫受到責罰,死在應許之地以外,利未人卻被分別為聖,作為事奉上主及為百姓祝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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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耶和華吩咐我說、你起來引導這百姓、使他們進去得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所賜之地。 
10:12以色列阿、現在耶和華你 神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遵行他的道、愛他、盡心盡性事奉他、 
10:13遵守他的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為要叫你得福。 
10:14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地和地上所有的、都屬耶和華你的 神。 
10:15耶和華但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 
10:16所以你們要將心裏的污穢除掉。不可再硬着頸項. 
10:17因為耶和華你們的 神他是萬神之 神、萬主之主、至大的 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賄賂。 
10:18他為孤兒寡婦伸冤、又憐愛寄居的、賜給他衣食。 
10:19所以你們要憐愛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 
10:20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 神、事奉他、專靠他、也要指着他的名起誓。 
10:21他是你所讚美的、是你的 神、為你作了那大而可畏的事、是你親眼所看見的。 
10:22你的列祖七十人下埃及、現在耶和華你的 神使你如同天上的星那樣多。

2014年4月25日 星期五

申命記9章


9:4 耶和華你的 神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裏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
9:6你當知道、耶和華你 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着頸項的百姓。
9:7你當記念不忘、你在曠野怎樣惹耶和華你 神發怒.自從你出了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你們來到這地方、你們時常悖逆耶和華

何烈山金牛犢
9:8你們在何烈山又惹耶和華發怒、他惱怒你們、要滅絕你們

9:20耶和華也向亞倫甚是發怒、要滅絕他、那時我又為亞倫祈禱。
9:21我把那叫你們犯罪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又搗碎磨得很細、以至細如灰塵.我就把這灰塵撒在從山上流下來的溪水中。

他備拉、瑪撒、基博羅哈他瓦
9:22你們在他備拉、瑪撒、基博羅哈他瓦、又惹耶和華發怒。

加低斯巴尼亞違背了耶和華你們 神的命令
9:23耶和華打發你們離開加低斯巴尼亞說、你們上去、得我所賜給你們的地、那時你們違背了耶和華你們 神的命令、不信服他、不聽從他的話。

摩西求情
9:25我因耶和華說要滅絕你們、就在耶和華面前照舊俯伏四十晝夜


他備拉
民數記11:1  眾 百 姓 發 怨 言 、 他 們 的 惡 語 達 到 耶 和 華 的 耳 中 . 耶 和 華 聽 見 了 就 怒 氣 發 作 、 使 火 在 他 們 中 間 焚 燒 、 直 燒 到 營 的 邊 界 。
 11:2  百 姓 向 摩 西 哀 求 、 摩 西 祈 求 耶 和 華 、 火 就 熄 了 。
 11:3  那 地 方 便 叫 作 他 備 拉 、 因 為 耶 和 華 的 火 燒 在 他 們 中 間 。
 11:4  他 們 中 間 的 閒 雜 人 大 起 貪 慾 的 心 . 以 色 列 人 又 哭 號 說 、 誰 給 我 們 肉 喫 呢 。
 11:5  我 們 記 得 在 埃 及 的 時 候 、 不 花 錢 就 喫 魚 、 也 記 得 有 黃 瓜 、 西 瓜 、 産 菜 、 猯 、 蒜 。 11:6  現 在 我 們 的 心 血 枯 竭 了 、 除 這 嗎 哪 以 外 、 在 我 們 眼 前 並 沒 有 別 的 東 西 。

瑪撒
出埃及記17:1  以 色 列 全 會 眾 都 遵 耶 和 華 的 吩 咐 、 按 著 站 口 從 汛 的 曠 野 往 前 行 、 在 利 非 訂 安 營 . 百 姓 沒 有 水 喝 、
 17:2  所 以 與 摩 西 爭 鬧 、 說 、 給 我 們 水 喝 罷 。 摩 西 對 他 們 說 、 你 們 為 甚 麼 與 我 爭 鬧 、 為 甚 麼 試 探 耶 和 華 呢 。
 17:3  百 姓 在 那 裡 甚 渴 、 要 喝 水 、 就 向 摩 西 發 怨 言 、 說 、 你 為 甚 麼 將 我 們 從 埃 及 領 出 來 、 使 我 們 和 我 們 的 兒 女 並 牲 畜 、 都 渴 死 呢 。
 17:4  摩 西 就 呼 求 耶 和 華 說 、 我 向 這 百 姓 怎 樣 行 呢 、 他 們 幾 乎 要 拿 石 頭 打 死 我 。
 17:5  耶 和 華 對 摩 西 說 、 你 手 裡 拿 著 你 先 前 擊 打 河 水 的 杖 、 帶 領 以 色 列 的 幾 個 長 老 、 從 百 姓 面 前 走 過 去 。
 17:6  我 必 在 何 烈 的 磐 石 那 裡 站 在 你 面 前 . 你 要 擊 打 磐 石 、 從 磐 石 裡 必 有 水 流 出 來 、 使 百 姓 可 以 喝 。 摩 西 就 在 以 色 列 的 長 老 眼 前 這 樣 行 了 。
 17:7  他 給 那 地 方 起 名 叫 瑪 撒 、 〔 就 是 試 探 的 意 思 〕 又 叫 米 利 巴 、 〔 就 是 爭 鬧 的 意 思 〕 因 以 色 列 人 爭 鬧 、 又 因 他 們 試 探 耶 和 華 說 、 耶 和 華 是 在 我 們 中 間 不 是 。

申命記6:16  你 們 不 可 試 探 耶 和 華 你 們 的   神 、 像 你 們 在 瑪 撒 那 樣 試 探 他
33:8  論 利 未 說 、 耶 和 華 阿 、 你 的 土 明 、 和 烏 陵 、 都 在 你 的 虔 誠 人 那 裡 . 你 在 瑪 撒 曾 試 驗 他 、 在 米 利 巴 水 與 他 爭 論 。

基博羅哈他瓦
民數記11:31  有 風 從 耶 和 華 那 裡 颳 起 、 把 鵪 鶉 由 海 面 颳 來 、 飛 散 在 營 邊 和 營 的 四 圍 、 這 邊 約 有 一 天 的 路 程 、 那 邊 約 有 一 天 的 路 程 、 離 地 面 約 有 二 肘 。
 11:32  百 姓 起 來 、 終 日 終 夜 、 並 次 日 一 整 天 、 捕 取 鵪 鶉 、 至 少 的 也 取 了 十 賀 梅 珥 、 為 自 己 擺 列 在 營 的 四 圍 。
 11:33  肉 在 他 們 牙 齒 之 間 、 尚 未 嚼 爛 、 耶 和 華 的 怒 氣 就 向 他 們 發 作 、 用 最 重 的 災 殃 擊 殺 了 他 們 。
 11:34  那 地 方 便 叫 作 基 博 羅 哈 他 瓦 〔 就 是 貪 欲 之 人 的 墳 墓 〕 、 因 為 他 們 在 那 裡 葬 埋 那 起 貪 慾 之 心 的 人 。
 11:35  百 姓 從 基 博 羅 哈 他 瓦 走 到 哈 洗 錄 、 就 住 在 哈 洗 錄


2014年4月22日 星期二

上帝同在的操练

与上帝同在的操练

作者簡介:勞倫斯弟兄是個謙卑的人,就是他發現了一個極大的奧秘——在世時如何活在上帝的國度裡。他稱之為“與上帝同在的操練”。這操練是一項永不止息的藝術。他常說唯有上帝能在我們心靈深處描繪他自己。我們只需要打開心門來歡迎他。
身為一名卑微的廚師,勞倫斯弟兄從每日生活的瑣碎的事情中學到了一個重要的功課:無論他是正在廚房忙得不可開交,還是好幾個人正在同時向他發出問題,又或者他正跪下禱告,他和主交通的時間應該是沒有分別的。他是如此投入於從心裡培養起上帝就在他心靈深處的感覺,以致他能由衷地歡呼:“我現在所做的,我會永遠做下去,就是讚美上帝,敬拜他,全心地愛他。”
300年以來,這本空前絕後的經典之作對於那些不能從榮耀的上帝以外獲得滿足,以及每一天都想經歷上帝歷久常新之愛的人,不但起著引導的作用,也成了他們的祝福


第一部分 對話
第一個對話
今天是我第一次遇到勞倫斯弟兄(Brother Lawrence)。他對我說自從信主後,上帝實在是格外地恩待他。這發生在他十八歲那年,當時他過著和普通人一般的生活。就在冬季的某一天,當他注視著一棵葉子已經凋落而又光禿禿的樹時,他想到了它還會再萌芽生長,繼而開花結果。上帝的供給和能力就此深深地烙入他的腦海。勞倫斯弟兄堅持認為,這個領悟使他超越世俗而與主密契同行,四十年來愛主的心從不動搖。
勞倫斯弟兄曾在修道院的財政上任職。由於他對會計並不甚精通,卻認為必須為自己的笨拙接受懲罰才能得救。為此他犧牲一切的享受。但與其處罰他,上帝毫無保留地滿足了他心靈的一切需要,在他與主同行的路上喜樂處處。有趣的是,由於一切都稱心如意,勞倫斯弟兄沒有遭受信主路上的痛苦。為此他甚至起了疑心,向主“投訴”自己是不是被矇騙了!
勞倫斯弟兄堅持地說,如要無時無刻都經歷上帝的同在,我們一定要養成終日不間斷地與主交談的習慣。為了要處理某件事而中斷與上帝的談話是錯誤的。反之,當我們沉浸在上帝的同在之中,我們會更因為我們是屬上帝的而滿心喜樂。
勞倫斯弟兄所說的另一點是,我們​​的信心實在太軟弱。我們的生活不但活不出信心,也沒有為各樣事情向主祈求。我們常被瑣碎的世事纏繞著,禱告也變得呆板而千篇一律。教會要通往在基督裡的完全,唯一的途徑就是信心。
這位親愛的弟兄也指出,在小事或者屬靈的事上,我們一定要全心全意地付出。無論順服上帝的旨意帶給我們快樂或痛苦,我們都要去行。只要我們一切以服從上帝的旨意為先,快樂和痛苦就沒有什麼分別了。
在非常困苦的時期,我們更要忠心。上帝往往就在這樣的情況裡試煉我們對他的愛。我們當藉著這樣的境況,訓練我們的心志來順服主,使我們的靈命在與主同行的路上,日益增長。
對於世上到處都是罪惡和悲慘的事,勞倫斯弟兄並不感到驚奇。不僅如此,他甚至認為就撒但所能做的,情況應該更糟。他說自己雖曾為此禱告,最後對此事都並不十分擔憂。因他認為當時候來到,上帝自會糾正這個情況。
為要盡力奉獻自己來完成上帝對我們的要求,我們必須保守我們的靈魂。除了屬靈的事,我們的靈魂也要面對屬世的事。一旦我們背棄上帝而把我們的靈魂暴露在塵世之中,他就不再輕易回應我們的禱告。俁只要我們肯接受上帝的幫助,並按他的旨意來保守我們的靈魂,那麼我們什麼時候都能與他交談。
  
第二個對話
勞倫斯弟兄說,他一直被愛引領著。沒有什麼事物挑起他的興趣——包括他是否已經得救。只要是因為愛上帝,就算是瑣瑣碎碎的事他也都樂意去做。他察覺自己什麼都不缺,悠然自得;他把這些是功於上帝。因他認定要追錄的是上帝,而不是他的賞賜。他相信上帝給他所要賞賜的事物大得多了。與其祈求上帝的賞賜,他情願更深一層地來認識賞賜的主。他甚至希望最好什麼賞賜都沒有,好叫他能以單純的心事奉上帝。
勞倫斯弟兄曾被本身是否已經得救這一點,困惑了好幾年。雖然如此,但是對於因為愛主而成為基督徒這一點,他沒有一絲的動搖。他認為不論得救與否,他依然愛主。如此一來,至少當他在世時,他能享受為主做事的那分喜樂。 (之後,勞倫斯弟兄不再懷疑他和上帝的關係。)
此後,天堂或地獄的問題不再使他裹足不前。他的生命被釋放,滿有喜樂。在他來到上帝的面前坦承自己所有的罪過時,他告訴上帝自己實在是不配蒙他的恩典。但上帝繼續賜福給他,甚至還牽著他卑微僕人的手上天庭,讓他知道上帝喜悅於​​他。
剛開始時,勞倫斯弟兄認為要養成終日不間斷地與上帝交談,告訴他每一件事,是需要下點功夫的。但稍加練習之後,上帝的愛再次更新他,一切都變得駕輕就熟了。
當他在考慮如何行善時,他常常會先問上帝:“主啊,如果沒有你,我是做不成的。”他即刻得著幫助,力上加力。
在犯罪後向上帝悔改時,他說:“有了你我才能做得更好。求你糾正我的過錯,也保守我不再犯錯。”認罪之後,他就不再對那罪有犯罪感
勞倫斯弟兄指出,他以單純和坦誠的心和上帝交談。當他向上帝求助時,經濟告訴他上帝每一次都有回應。
不久前勞倫斯弟兄被差遣辦一份差事,就是到布爾戈尼(Burgundy)為修道院的日用品補貨。這對他來說有些難度。首先他對做買賣一竅不通。其次他有一條腿有點瘸傷,在船上行走時可能會因此而跌倒在成排的木桶上。但這兩點都沒有困擾他。他直接對上帝說這事也是他的事,結果所有的事都順利進行。
同樣的事也發生在修道的廚房,也就是他的工作場所。雖然他曾經討厭在廚房乾活,但在做了十五年後,他的廚房已經脫胎換骨,頗具規模了。他認為有這樣的成就是因為他一切以愛上帝為本,凡事常常向上帝祈求恩典的緣故。他說目前他在一間鞋店當鞋匠,他十分喜愛這份工作。事實上只要能因著對上帝的愛,無論在什麼地方做什麼工作,他都樂意。
勞倫斯也自覺本身的罪,但對此他一點也不驚訝。他說:“這就是我本性與生俱來所會做的。”過後認罪時他直認不諱,從不為自己向上帝辯解或找藉口。認罪後一切恢復常態。他對上帝的愛依然不變,繼續敬拜他。倘若勞倫斯弟兄沒有犯錯,他就感謝上帝,因為他知道是上帝的恩典保守他不失足。
當他開始為某件事心煩時,他很少和別人商量。他心裡認定無論發生什麼事,唯有上帝時刻在他左右。憑著信心,他心滿意足地沉浸在上帝的愛中,再次從中找到自我。
他注意到過度地思考常常會造成破壞,而邪念也常常先侵入我們的思想。勞倫斯弟兄認為,我們應當拒絕一切干擾我們事奉主和詆毀救恩的思想。當我們從這樣的思想中被釋放出來時,我們就能較輕易地和上帝交談,雖然這有時也有難處。當他初信主時,他整個的禱告幾乎都花在抗拒這些干擾上。有時就在他以為成功地把它們拒在門外時,他又再次墮入他們的圈套中。
他說智力和意志力的表現是迥然不同的。兩者互相比較起來,前者並不十分重要,而後者卻代表了一切。我們真正當做的是愛上帝和在主裡歡呼。
他肯定地說,犯罪後人們靠自己所做的補償和悔改,都不能抹掉一絲一毫的罪。事實上,上帝常常揀選犯重罪的人來領受他莫大的恩典,這樣則更彰顯了他的愛。
唯有主耶穌的寶血能洗清我們的罪。為此,我們當竭力愛主。
勞倫斯弟兄說,由於他不能成就大事,他專注在小事上事奉上帝。只要主願意,無論在他身上發生什麼事,他都無怨言也不在意。因此,他從不為什麼事情擔憂。除了求上帝保守他不要得罪他之外,他也不祈求些什麼。


第三個對話
勞倫斯弟兄向我透露,他靈命的基礎就是信心——那使他看到無限崇高上帝的信心。這一旦在他心里扎了根,他就能輕易地因為愛上帝而盡力付出一切。對上帝有堅固的信心,對他來說不僅是個極大的榮幸,更成了主應允他的禱告和賜福的一道門。
他接著說如果一個人完全地順服上帝,立志要為上帝行事,主會保守這個人不被欺騙。同時,主也絕不容許這個人長久受試探,必定會給他開一條出路,使他能忍受得住。 (歌林多前書10:13)。
除了以思念上帝為真正的目標以外,勞倫斯弟兄別無他想。偶爾他忽略了上帝,他也不憂心忡忡。因他體驗到沒有上帝同在的不快,所以他向上帝承認自己的軟弱。當他回到上帝的面前時,他更充滿信心和喜樂。當腦海開始浮現惡念或者被引誘時,他不驚慌也不覺得無助。過往的經驗告訴他,只要在上帝定下的時間向他開口呼求,那惡念即刻消失得無影無踪。
基於相信上帝絕對會看顧他,每當出差時,勞倫斯弟兄從不在事前擔憂。反之,他相信上帝會把該怎麼行、幾時做的意念,如鏡子般清晰地反映出來。為此他不杞人憂天,繼續按這個方法行。在他還沒體驗到上帝總會刻不容緩地幫他處理事情時,他一直是按自己的意思來策劃細節,單靠自己的能力辦事。然而此時,他在上帝面前懷著孩童般的單純之心,因著對上帝的愛而付出一切。他感謝上帝的帶領,使他能氣平氣和地做每一件事,更深切地感受慈愛上帝的同在。
當任何外在事務造成他不必要的在與上帝的溝通上分心時,來自主的小小提醒會佔據他的靈魂,讓他的腦海裡不斷地浮現著上帝的形像。有時這大大地火熱了他的心,使充滿喜樂的他不由自主地想跳起舞來,大聲讚美上帝。
勞倫斯弟兄說,在日復一日的生活裡,他和上帝的親近遠遠超出人們所能想像的。
對他來說,最艱苦的試煉莫過於忽然感覺不到那長久以來與他同在的上帝的。他他深信良善美好的上帝絕興地完全棄他於不顧。倘若他在生命中遭遇了什麼大難,上帝一定會加添力量讓他渡過。
有了這個保證,不論是對自我死去或者在基督裡找不到自己,他都不再感到懼怕。對他而言,完全順服上帝是唯一可靠的路。在那路上會有充足的光明,照耀我們平安上路。
開始時,我們在行為和放下自我這兩方面都要有信心。但隨之而來的喜樂卻非筆墨所能形容。面對困難時,只要向耶穌基督祈求恩典,一切都能迎刃而解。
我們的兄弟也指出,某些人所做的僅在於一次又一次地獻上自己,卻忽略了實際獻上的真正意義是愛。由於缺乏愛心,我們從他們的行為上可能看出他們在品德上的不足。
勞倫斯弟兄跟著補充說,來到上帝的面前不是靠技術或知識。尋求上帝所需的,不外是一顆愛他的心,願為他全心全意地獻上一切。
 
第四個對話
今天勞倫斯弟兄滿懷熱忱、也很坦然地告訴我他親近上帝的態度。他說最重要的是,要一勞永逸地把所有不能引領我們朝向上帝的事物拋棄。這能容許我們在不受阻撓的純真環境裡,持續地和上帝交談。
我們所要做的是要認識到上帝很親切地住在我們的心中。每當我們需要尋求幫助時、或者是在不安的情況下,要知道上帝的旨意;又亦或要怎樣才能行他喜悅的事,我們都能直接地和他交談。在還沒有開始任何事工之前,我們要把所要做的獻給他。事工完成之後要刻感謝上帝讓我們有份於為主事奉。在不間斷的交談中,我們也要常常讚美上帝,並永不休止地愛他,感謝這位昔在、今在、完美的上帝。
勞倫斯弟兄宣告,在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上,我們應信心滿滿地向上帝祈求恩典。與其依賴自己的想法,不如我們更加深信無限美好的主。他親自見證道,上帝從不間斷賜於我們的恩典。這位主內的弟兄只有在偏行己路和不向上帝祈求恩典時,才會陷在罪中。
當我們心有疑慮時,只要我們仍然以愛上帝和討他喜悅為唯一的目標,上帝都會指示我們當行的路。
對於一些人在從事某些活動時本末倒置的做法,他覺得惋惜(事實上,他也注意到基於人性的軟弱,他們也沒達到盡善盡善的地步)。一個人的成聖不在於為了自己改變我們的活動,乃在乎我們為神而改變。
勞倫斯弟兄說與上帝交談最有效的方法,是遵主的吩咐做事,即使那隻是一件普通的事。懷著對上帝純潔的愛,他順服地做事,盡力使它完美。如果我們認為禱告的時間和其他的時間有別,那是個嚴重的錯誤。他認為就如在安靜的靈修裡禱告使我們與上帝合一一樣,我們在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也要與上帝合一。
對他來說,禱告除了上帝的同在,還是上帝的同在。當他的靈魂在上帝的面前安靜時,除了對上帝的愛,對周圍的一切都視若惘然。當他不禱告時,情形也是如此。他依然靠近上帝,全心地讚美他。正因如此,他一生充滿喜樂。
勞倫斯弟兄強調,我們要相信上帝,並且要完全地順服他。上帝絕不會矇騙我們。我們不要因為事小就提不起勁來,因為上帝看中的不是事情的大小,他看中的是我們在做事時對他的愛。倘若開始時我們沒有成功,那麼我們不要氣餒。持續操練下去,你將樂在其中,得心應手。
他說只要我們對信、望和愛持有正確的態度,就能確保我們行在上帝的旨意中。其他的事都是次要的,它們最終的目的不外乎是讓我們沉浸在上帝的愛中。我們要定意在今世和永世都將不遺餘力地愛上帝。
對懷有希望的人來說,許多事都是可能的。對有信心的人更是如此。對懂得愛人的人,這更不必說了。但對同時活出信、望、愛的人來說,沒有什麼是不可能的。
勞倫斯弟兄接著說,當我們開始過一個基督徒生活時,我們不應忘了我們還住在塵世中,我們還是會面臨痛苦,遭遇橫禍;還有老我之性情的掙扎。然而主會潔淨我們,使我們謙卑,為的是讓我們更像基督。在潔淨的過程中,我們將會更加親近上帝。
只要是主的意願,我們要欣然接受困苦,甚至歡呼。甚至我們的信心經過試驗,就比那被火煉過,仍會朽壞的金子更寶貴。 (參考彼得前書1:7;4:19)。


2014年4月21日 星期一

罷了_你不要向我再提這事


申命記
3:23那時我懇求耶和華說、
3:24主耶和華阿、你已將你的大力大能顯給僕人看、在天上、在地下、有甚麼神能像你行事、像你有大能的作為呢。
3:25求你容我過去、看約但河那邊的美地、就是那佳美的山地、和利巴嫩。
3:26但耶和華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不應允我、對我說、罷了、你不要向我再提這事
3:27你且上毗斯迦山頂去、向東、西、南、北、舉目觀望、因為你必不能過這約但河。
3:28你卻要囑咐約書亞、勉勵他、使他膽壯、因為他必在這百姓前面過去使他們承受你所要觀看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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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6日 星期三

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


與異族通婚失去正統的瑪拿西支派

民國94年10月12日(週三)
十二支派的興衰\經文─創世記41:51列王記下17:24-41
〔真理提醒〕
  瑪拿西和以法蓮被祖父雅各過繼為嗣子(創48:5),成為他的繼承人。在聖經論到十二支派的經文中,常以這兩個支派代表約瑟支派。瑪拿西雖是長子,但 在雅各的祝福中,卻立在弟弟以法蓮之後。雖然約瑟為此曾向雅各抗議,但以色列說:「我知道,我兒,我知道!」(創48:19)這是上帝所定的。不過瑪拿亞 仍然承受了極大的祝福,他的後裔也成為一個大族。並且和以法蓮共同承受長子的祝福,代替流便長子的名份(創48:5)。約瑟藉著他兩個兒子,以法蓮和瑪拿 西,得了長子名分,承受了雙分土地。這樣,約瑟成了兩個支派,就是以法蓮支派和瑪拿西支派。不僅如此,瑪拿西支派還得了雙分土地:半個支派得了約但河東的 地,另外半個支派得了約但河西的地。
  因此,瑪拿西是十二支派中最大的一支,它也是唯一佔有兩片領土的支派;每半個支派各佔一片。然而,由於支派的兩半被約但河分隔,所以兩地獨立發展。他 們所佔領的土地主要是一個高原,中央是山地。那裏冬天有充沛的雨水,夏天有豐足的露水。橄欖樹、葡萄和小麥生長得非常茂盛,山羊和綿羊在向東的山坡找到足 夠的草原,這山坡再向東伸展就漸漸與沙漠區連貫一起。
  約但河西的半個支派,無論在舊約或新約時代,都比起約旦河東的半個支派佔比較重要的位置;它是北國以色列(主前931-722)的主要成員,也是撒瑪利亞人的祖先之一。從聖經對瑪拿西支派的記載,我們看到他有以下的重大發展。
  一 靠著上帝忘記困苦:瑪拿西是約瑟的長子,約瑟當初取次子之名為瑪拿西的意思,是因為他說:「上帝使我忘了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原來,瑪拿 西名字的意思就是「忘記」。約瑟想要藉著瑪拿西這個名字,能夠忘記以前的痛苦回憶,這是非常困難,也是非常難得的功課。難得約瑟有一個積極的心,想要忘記 以前的傷害,因為要忘記別人的好處比較容易,要忘記自己的壞處更是容易,但要忘記別人加諸在我們身上的傷害和痛苦,簡直比登天還難。在此我們看見瑪拿西的 出生,對約瑟來說是一個重要的提醒,要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而瑪拿西也應該知道,自己的名字正是使父親得力的暗示,每當約瑟呼叫他的名字時, 也是提醒他要學會父親約瑟所努力的,忘記一切的困苦,以積極的眼光和心思,倚靠上帝,迎向未來。
  二 跨河為兄弟爭戰以合為貴:當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軍隊預備攻取迦南的時候,迦得、流便瑪拿西河東半支派答應約書亞的要求,幫助其他支派征服迦南地之 後,才返回河東領地居住。果然,在約書亞一進入迦南的時候,瑪拿西東邊半支派便依約派了瑪吉宗族出兵,在約書亞的帶領下,渡過約但河,幫助其他支派征服迦 南(民32:1-32;書1:12-18)。瑪吉宗族雖然人數不多,但是他們也盡了力量參與戰爭,足證明他們看重支派同盟彼此的立約。等到其餘各支派都分 地妥當後(18、19節),東面半支派的軍隊就返回家園(民22:1-9)。瑪拿西河東半支派信守承諾的信實,令人欽佩,也為他們贏得其他支派的情誼。此 後,瑪拿西東面半支派安頓在基列;那是他們在摩西的領導下,從亞摩利王噩手中奪來的(民21:32-35,32:39-42;申3:1-10、 13-15),而西面半個支派得到分地,安頓在中部的山區(書16:1-4、9,17:1-18)。
  值得一提的是,當兩個半支派在返回約旦河東基列家的途中,他們在約但河邊協助築了一座壇,以表示世代不忘兄弟之同盟。此一後來雖差點引發一場內戰,但是事經過解釋之後,前嫌盡釋,更憑添了支派之間美好的情誼(民22:10-34)。
  三 與異族通婚因而失去正統地位:瑪拿西支派的子孫後來在經過幾世紀的傳襲,直到主前九和八世紀,瑪拿西河東半支派曾有一段短時間被敘利亞和亞述控 制。在主前722年北國以色列將被亞述毀滅的前十年左右,由於約旦河東兩個半支派「得罪了他們列祖的神,隨從那地之民的神行邪淫」,因此上帝便激動亞述王 提革拉毘列色三世入侵,並征服約旦河東的兩個半支派領地,放逐其中的居民,把他們分散在亞述帝國境內(代上5:26;參王下15:29)。東瑪拿西半支派 被擄之後,餘下的西瑪拿西半支派便留在本區,後來與外族人通婚,開始敬拜外邦諸神,並成為撒瑪利亞人的祖先(王下17:24-41)。瑪拿西支派一半被 擄,一半與異族通婚,最後在猶大被擄歸回之後,竟然失去了正統的地位,連想要與歸回的猶太人建殿都被以「非純種的以色列人」為由拒絕,真是情何以堪。
〔生活應用〕
一 這瑪拿西東面半支派與迦得、流便支派在約旦河東曾經應許和其他支派一起作戰,等到完成征服之後,才回到河東領地去安居。這一點讓我們思想到,在教會中 弟兄姊妹是一體的,面對教會的挑戰時,應當把各人的利益和享受先放置一邊,先共同來面對挑戰,協力克服問題。我們絕不可以置身於事外,像該隱回答上帝說: 「我豈是看守我弟兄的。」
二 西邊的瑪拿西半支派因為與異族通婚,違被摩西的吩咐,因此最後失去正統支派的地位。這提醒我們,凡與世界「聯姻」(別迦摩一詞的意思)的,必要從上帝 的國裡刪除他的份。基督徒應當牢牢守著美好的屬靈地位與身份,不叫撒旦將你我的神兒子的名份奪去,好像以掃為一點紅豆湯而出賣長子的名份一般。
〔今日禱告〕我要牢牢艏神兒子的地位,不叫撒旦將我的名份藉著各樣的誘惑而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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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東支派 


1-10 流便支派-6被擄時流便首領是備拉;10掃羅年間得勝夏甲人
11-17 迦得支派-17耶羅波安年間的族長
→18-22 河東兩個半支派的得勝-呼求神得神幫助得勝外敵
23-24 瑪拿西半支派
→25-26 河東支派的失敗-拜偶像被亞述所擄

結構亮光:本章記載約旦河東的兩個半支派: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關於流便,特別提醒我們為什麼流便明明是猶大的長子卻失去長子的祝福,原因在於淫亂,汙穢了父親的床,就是與父親的妾發生不倫,色情真是可以使人傾家蕩產,使人陷入極大的愚拙,求主救今日的聖徒!
18-22 是兩個半支派的得勝,而相對25-26是兩個半支派的失敗!同樣面對外敵,但是當過去倚靠神呼求神時就得到及時的幫助,而今日拜偶像、抵擋神的結果就是被 擄!我們每天在面對選擇,要敬畏跟隨神,還是要抵擋神,用自己的聰明知識來行事,每天的選擇都極重要,求主使我們不斷有尋求神的魄力!

鑰節:20他們得了神的幫助,夏甲人和跟隨夏甲的人都交在他們手中;因為他們在陣上呼求神,倚賴神,神就應允他們。
雖然這兩個半支派是最先被擄,後來也是拜偶像被神大大責備的宗派,但是經文強調他們對神的倚靠,在戰爭中大力呼求神、倚靠神,就得到神的應允與幫 助,這裡有兩個大的目的:一方面強調這是「大以色列」」的概念;二方面這對被擄後的子民是很大的鼓勵,即便我們軟弱,受刑,但是當我們起來呼求神時,神的 憐憫仍然是我們的倚靠!永遠不要忘記神的憐憫,我們會失敗,但是上帝永不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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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書亞記22章-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的人築「證壇」,證明耶和華是神

  約書亞打發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回約但河東邊

  這兩個半支派的人,照著應許摩西的話語,帶著兵器過約但河,和全以色列百姓一同爭戰。他們的任務完成了,因此,約書亞打發他們回約但河東去承受自己的地業。

  只要切切謹慎遵行律法、愛耶和華、專靠祂、盡心盡性事奉祂

  這是在美地上存活的祕訣。我們必須以神作我們的一切,這樣,我們不僅能承受產業,更能維持產業。

  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的人在約但河那裡築了一座壇,後來叫「證壇」

  由於他們與全以色列人分離,有了天然的「屏障」,為了避免後來的子孫與其他以色列子孫有了間隙,他們才築這座壇。這座壇的功用,不是為了獻祭,而是為了作一個證明,證明耶和華神是全以色列的神,當然也是這兩個半支派的神。

  其他九個半支派的人,接受他們的解釋,就取消了攻打他們計畫。

  歷史歷代以來,許多與神的子民「分離」的「支派」,為了證明自己沒有偏離正道,也使用許多「證壇」,表明自己乃是最正統的子民。例如:有些「極端」的 教會,常常宣告自己的信仰是最正統的,一方面盼望得到其他神子民的接納,另一方面也是要保守他們的「子孫」,不偏離正統的信仰。

  事實上,這兩個半支派的人,若選擇迦南美地作他們的地業,與神其他的百姓在一起,就不需要特別成立一個證壇。然而,他們選擇了自己以為好的地界,就必須另設證壇。這是人的軟弱。

  神是寬大的,祂容許這樣的軟弱,畢竟,他們成立證壇的心意,仍是出於敬畏耶和華。由此,我們認識了人的軟弱與神的寬大,同時也學習:自己該揀選上好,但對別人的揀選,則該放寬心胸,而不該強迫他人。

在地上的擴張



  他們得了神的幫助...因為在陣上呼求神(代上五﹕20)


以色列的兩個半支派,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看中了約但河東土地遼闊,宜於畜牧,就決定留在那裡定居。這是一個現實的選擇,也許是一個勇敢的選擇。因為約但河東的地方,與其餘的族人隔開,又在前線,除了西邊是約但河,三面受敵人的威脅,必須預備爭戰求存。

  流便人,迦得人,和瑪拿西半支派的人...與夏甲人,伊突人,拿非施人,挪答人爭戰。他們得了神的幫助,夏甲人和跟隨夏甲的人,都交在他們手中,因為他們在陣上呼求神,倚賴神,神就應允他們。(代上五:18-20)


約但河東的人,不僅在他們的土地上生存下來,而且還繁衍增長,打了勝仗。他們能夠戰勝,有幾個重要因素:
同心合意
兩 個半支派的以色列人,面對的敵人甚多,必須同心一致對外。如果分開,必然被各個擊破。這也是教會應有的認識。神的兒女應當“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同有 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腓一:5,27)。這是教會得勝的基本要訣。主耶穌教導門徒這重要得真理:“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 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你們成全。”(太一八:19)
信心靠神
以色列兩個半支派的軍隊,共有四萬四千七百六 十名,誠然是實力可觀;但他們擄掠的夏甲人就有十萬,還有別的外邦人聯軍,數目更大。神的軍隊不是以算術為戰術,因為有神的同在:把神加在裡面,輕重就大 有不同。他們怎會求神呢?先知道自己的力量不夠,就“在陣上呼求神,倚賴神”。人必須認識自己軟弱,才會真實的求神靠神;這就是保羅所說:“我甚麼時候軟 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一二:10)。
是神旨意
戰爭是出於神(代上五:22),不是自己任意侵略,神才負他的責任。所 以在開始以前,要先明白神的旨意。不過,一戰得利,並不是全勝;人生有許多屬靈的戰爭,不能放鬆。戰爭過去了,他們卻學習外邦人的風俗,“隨從那地之民的 神行邪淫”(代上五:25),在安逸中失敗,得罪神,終於被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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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課:河東歸神【書22章】應許實現《城平約書亞記主日學》

I. 備戰 :第一課:發施號令〔 1-2 章〕 第二課:行軍準備 〔 3-5 章〕

II. 爭戰 :第三課:中部戰爭〔 6-8 章〕 第四課:南部戰爭 〔 9-10 章〕 第五課:北部戰爭〔11-12 章〕
III. 分地 :第六課:迦勒特賞〔13-14 章〕 第七課:其他分地 〔15-21 章〕

IV. 安息 :第八課:河東歸神〔22 章〕 第九課:河西歸神 〔23-24 章〕

I.河東支派的離去(22:1-9)

    約書亞召集 流 便 、 迦 得 、及 瑪 拿 西 半支派,然後打發他們回去〔22:1〕:這事發生的確實時間無法肯定,但有一點可以確定的,就是這事發生在約書亞把迦南地完全分給了各支派 之 後 。參書22:4「使你們弟兄得享平安」;書22:9「...從迦南地的示羅起行...回往他得為業的基列地」;書22:3也只有在完全分地之後,約書亞才能有好的理據來說「你們這許多日子,總沒有撇棄你們的弟兄,直到今日」。
    當約書亞稱讚河東的兩個半支派說:「耶和華僕人摩西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遵守了」〔22:2-3〕:約書亞所指的並非摩西所吩咐的 全 部 律法,乃是指摩西和約書亞給河東兩個半支派的特別 命 令 ,過河與他們的弟兄一起爭戰。
    約書亞打發河東的兩個半支派光榮地回去與家人  團 聚 〔22:4〕:並且容許他們永久地居住在神賜他們為業的土地上。
    約書亞提醒河東的兩個半支派要忠於 神 的律法(就是摩西所頒佈的律法)〔22:5〕:因為沒有比這個更重要、更能影響他們整體 命 運 的。約書亞對他們的提醒的最後一句,雖然簡短,但卻充份表達了整個律法的屬靈精義: 盡 心 盡 性 愛耶和華你們的神(書22:5 NIV _to love the Lord your God, to walk in all His ways, to obey His commands, to hold fast to Him and to serve Him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all your soul.)。
    約書亞在打發他們回去時,同時為他們 祝 福 〔22:6〕。
    他們必須要與他們的 眾 弟 兄 同分戰利品〔22:7-8〕 :當河東的兩個半支派準備起行回去時,約書亞提醒他們,他們在約但河西所得的 戰 利 品 ,是屬於他們的支派的,而非只是他們的,故此,他們必須要與他們的 眾 弟 兄 同分。

    在以色列人戰勝了 米 甸 人之後,耶和華對以色列人關乎處理 戰 利 品 的指示成了一條永遠有效的法則(民31:25-27)。河東的兩個半支派在忠於他們的承諾、與他們的弟兄聯手與迦南人 作 戰 的事上,得著豐厚的報酬,但這一切都是從 神 的手中而得的,故此,他們不可以自私地全留給己用,而是要拿出來與同支派的弟兄分享,因為他們的同支派弟兄留在河東地作 看 守 他們家園的工作。

G. 他們回去承受他們的地業〔22:9〕:再一次確定了神的應許和摩西的話沒有 落 空 (21:45)。

應用:

    順服神所指派的僕人是個人和整體蒙福的秘訣。順服的對像是摩西或是約書亞並不最重要,要緊的是他們的身份為神所差派的帶領者。
    無論身處何方何境況,我們也要切記「愛耶和華我們的神」,從而有能力去謹守祂的話和盡心盡性事奉祂。
    因一切皆從神而來,故不應獨享,要與別人分享。要把自己所擁有的一切,包括財物、知識等凡從神而來的東西,與人分享。

 

II. 築壇見證(22:10-34)

    背境:這件事件見證著當時存在於整個以色列民族中間的精神,他們全都期望保持 專 一 敬拜神和認真地 遵 守 神誡命的做法。凡有違背神律法的事,他們都不會 縱 容 ,若有必要,他們會以 武 力 鎮壓,只因為他們還未 忘 記 在曠野的經歷。他們熱心地捍衛神的榮耀,即使犯錯的是他們的 弟 兄 ,他們也絕不 輕 饒 。
    築壇事件的風波(22:10-14):

    當那二支派半從示羅來到約但河 西 岸的附近時,他們在那裡築起了一座很高大的 壇 。
    當河西的以色列人聽說那二支派半在他們的地方築了一座壇時,他們(應該不只有各支派的領袖,也應有各支派的戰士)很快就在示羅 聚 集 起來,因為他們認為那二支派半的做法,是一種 不 忠 的行動,是一種破壞信心的行動,應以 武 力 來懲罰,若有需要,甚至把他們從地上除滅。
    以色列人這想法,並非甚麼稀奇的事,因為耶和華曾清楚地吩咐,只可有 一 個獻祭的地方〔利17:8-9;申12:4-8,11,13,26-27〕,就是祂所選擇、立為祂名的居所,這吩咐 禁 止 任何人自己築壇來獻祭,凡違犯這吩咐的,要從民中 剪 除 (利17:8-9)。
    在進行懲罰那些「有罪」的人之前,以色列人決定先調查清楚這件事,並召那兩支半派來進行對質〔申13:12-14〕。他們委派 十 個首領(每支派一個,他們均是軍中的 統 領 )和以利亞撒的兒子 非 尼 哈 前去作這調查的工作。這非尼哈曾在以色列人拜 巴 力 毘 珥 的事件中,因以神的忌邪為心,為以色列人贖罪,而使神的怒氣止息(民25:1-13)。

應用:當見到肢體有違反神話語的行為時,我們有責任彼此守望,但:

    動機必須純正吲螫瑹O持 專 一 敬拜神和認真地 遵 守 神誡命的做法,熱心地捍衛神的榮耀。
    做法也必須正萘銙怞X適的人作勸導,並先有溝通以了解事情的真相。

 

C. 非尼哈的指責(22:15-20)
1. 非尼哈的指控〔22:15-16〕:當以色列人的代表團見到那兩支派半的人時,這代表團的發言人 非 尼 哈 ,立刻就對那兩支派半進行 指 控 ,而沒有第一時間先查詢事件的真相。

    非尼哈這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那兩支派半所作的事,實在令人懷疑他們進行 隨 意 的敬拜,而他們也沒有小心地避免使別人 誤 會 他們輕視神的誡命。
    若他們在 事 前 說清楚,他們要豎立一座壇來作為一個記號和 見 證 ,誤會就不會產生。他們也沒有在事前先徵詢 約 書 亞 或以利亞撒的意見,而自作主張地作了這事,所以,他們受到嚴斥是很合理的。

2. 非尼哈指出他們悖逆神引致的嚴重後果〔22:17-18,20〕:他們既沒有估計到他們所作的事會引起的誤會,他們也沒有想到後果之嚴重,非尼哈正指出了他們所作的事可能引致的嚴重後果:若有一些人悖逆或轉去不跟從 耶 和 華 ,後果會牽連到 全 以色列人。非尼哈引述了以色列人拜巴力 毘 珥 的事件〔神以瘟疫來懲罰以色列人,他們死了24,000人〕和 亞 干 的事件來說明後果之嚴重,並非只由一人來承擔。

3. 非尼哈容許那兩支派半的 動 機 並不如他們想像中那麼壞〔22:19〕--要悖逆或轉去不跟從耶和華,也許他們只是認為他們所得之地並不如迦南地般潔淨,因沒有神的 祭 壇 的潔淨。所以他們要築一座壇,靠近他們,使他們可以與聖地有聯繫。

    非尼哈估計那兩支派半以這壇為一輔助的壇,來使他們河東的地得 潔 淨 。
    非尼哈雖猜對了一點點,但他仍然誤會了那兩支派半的真正動機,以為他們會在這壇上 獻 祭 。
    若這是他們建這壇的原因,這壇絕不能解決他們河東之地不潔的問題,故此,非尼哈建議他們 搬 過 來 約但河西,與他們 同 住 。河西的以色列人會很樂意讓他們搬過來的。這總比 背 叛 神 好,因為背叛神會使他們十二個支派的宗教與政治分裂,而且會為整個民族帶來神的 審 判 。

應用:

    為避免使別人誤會。我們也有責任在事前說清楚或,在事前先徵詢別人的意見,切勿自作主張地作了叫人不安和擔心的事。
    若有一些人悖逆或轉去不跟從神,後果會牽連到整體的。後果之嚴重,並非只由一人來承擔。所以我們必須彼此守望,切勿只顧獨善其身。
    動機是最難猜的東西,命中率不高,最好不要按自己的猜測去定別人的罪,否則可能會冤枉無辜。

 

    河東以色列人的答辯(22:21-29)

    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的築壇動機並非如河西的以色列人所想的〔22:21-22〕:所以他們對 非 尼 哈 的指責提出強烈的異議。由於事態 嚴 重 ,他們兩度提到 耶 和 華 可作為他們的見證人,見證他們所說的是事情的真相,而並非如河西的以色列人所想像的。
    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解釋他們 築 壇 的原因〔22:24-25〕:是他們恐怕將來河西的以色列人,會對河東的以色列人說:「你們與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有何關涉呢?因耶和華把約但河定為我們和你們這流便人、迦得人的交界,你們與耶和華無分了。」以致河東的以色列人不再 敬 畏 耶和華了。

3. 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的 憂 慮 ,並非沒有可能發生,因為:

    約但河的確可作為迦南地的一條自然 疆 界 ,而神也曾明顯說過以約但河為迦南地的 東 界 (民34:10-12)。
    神所應許的迦南地曾被理解為在地中海和約但河之間的土地,只因流便人和迦得人作出一個特殊 要 求 ,要在河東定居,神才把河東地也賜給他們,而他們自己也以河西之地為迦南地(民32:32)。

    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擔憂他們的子孫有一日會被河西的以色列人否認與神有份(22:25):以致使他們的子孫與神隔絕,而最可怕的事,就是他們的後代會不再 敬 畏 耶和華。

5. 於是,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思量可如何避免這情況發生〔22:26-30〕:他們可如何證明他們實際上是河西的以色列人中的 一 份 子 。他們就想到可以在河西 築 一 座 壇 ,來證明他們曾與河西的人一同 征 服 迦南的土地;這壇也可以證明他們是 雅 各 的後裔,與以色列的 神 有分。

    以致全以色列人會被提醒,他們在中央聖所所獻上的祭,不單代表河 西 的以色列人,也代表著河 東 的以色列人,而河東的以色列人也有權利可以在宗教節日來到中央聖所親近神和獻上他們的祭物。
    這壇很高大,使人很容易 看 見 ,它並非為 獻 祭 而設,而是作為一個記號,作為約但河兩岸宗教合一的 見 證 。
    故此,若有一日,河東的以色列人或他們的子孫被指為與神無份,他們就可指著這座按照 示 羅 祭壇的樣式所建造的壇來作為證明。

應用:

‧在處理衝突時,要客觀,要給與對方有解釋的機會。

‧即使是一件好事,也會有遭人誤會的可能,故此,做好事也要謹慎地去做。

 

E. 誤會消除(22:30-34)
1. 河西的以色列人大興問罪之師與河東的以色列人築壇的事〔22:30〕:

他們的 動 機 都沒有錯,當中只是一場 誤 會 

    當他們經過一番對質之後,事情的真相就顯露出來,以致他們之間的誤會消除了

    他們二者所關注的,都是神的 事 情 和以色列人的共同 利 益/ 命 運。
    流便、迦得、瑪拿西半支派的解釋,令非尼哈和其餘十個領袖很 滿 意 ,也除去了他們心中的 憂 慮 。

2. 既然沒有向神犯罪,非尼哈就歡欣地宣告耶和華與以色列人 同 在 〔22:31〕:若然向神犯了罪,後果就很不相同了。

3.  這代表團回到示羅〔22:32-33〕:,把流便人、迦得人所作出的解釋告訴了等在那裡的以色列人,他們都很滿意這解釋,並且以這事為 美 ,就 稱 頌 神。他們就不再提 攻 打 流便人、迦得人的事了。

4. 流便人和迦得人給壇起名叫 證 壇 ,意思說,這壇在我們中間 證 明 耶和華是神〔22:34〕。

    當兩岸的以色列人都明白了這壇存在的意義,這壇就不會帶來不良的影響了,相反地,它能 加 強 約但河兩岸的以色列人的手足情和團結。

應用:

‧若大家所關注的,都是神的事情和肢體間的共同利益,彼此間的誤必能化解,大家既往不究,神便得著榮耀。

 

討論問題:

1. 你有否誤會人或被人誤會的經歷?請分享你的感受及你的處理方法。

2. 若遇到以下的情況,我們可如何謹慎地發揮「互作守望」的功用呢?

    某某團友正介紹大家買翻版軟件
    在街上碰到某某團友與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來往
    近日某某團友常在崇拜聚會中睡著了,又或遲到早退

組長指引 :

問題討論:

    你有否誤會人或被人誤會的經歷?請分享你的感受及你的處理方法。
    若遇到以下的情況,我們可如何謹慎地發揮「互作守望」的功用呢?

    某某團友正介紹大家買翻版軟件
    在街上碰到某某團友與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來往
    近日某某團友常在崇拜聚會中睡著了,又或遲到早退

答 :

    很難過,很想申辯,但有理說不清,因對方不肯聽。

    若我們已盡了本份去和解,對方不了解也只有忍耐等候,相信其中也有神要我學的功課,相信祂的話:「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不要為自己伸」。(羅12:18)
     

    先不要將所見的傳開或者與別的肢體討論,因這往往會變成“講人是非”一般,只會將事情弄壞。
    不要有「等別人去理」的心態,要明白若有一人轉去不跟從神,後果會牽連到整體的心志和士氣的。後果之嚴重,並非只由一人來承擔。所以我們必須彼此守望,切勿只顧獨善其身。
    學習先為他禱告,求神賜你愛心和智慧去幫助他。並要檢是自己的它機是否正確,是“八掛”“自以為義”或是“期望大家保持專一敬拜神和認真地遵守神誡命的做法,熱心地捍衛神的榮耀”。
    找合適的人去關心他,最好是成熟和相熟的肢體,如導師,組長等。
    要了解事情真相才可作任何判斷,切勿在心中先定他的罪或者猜測他的動機。因動機是最難猜的東西,命中率不高,很可能會冤枉無辜。
    作關心他的肢體要客觀,要給與對方有解釋的機會。若對方感受到是出於關心,也更樂於與你分享。
    若對方有錯,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林後2:8〕,接納他,支持他,給他時間和肛間去改變。
    若對方不聽你的勸告,便找長者 (如導師,傳導人,執事等 )和他傾談了 (太18:15-20)。

若只是一場誤會,大家也不必介意,因大家也只為神和整體的利益著想,所以切勿把怨忿藏於心中。

2014年4月15日 星期二

民數記33_36章


民數記(十九)
康來昌牧師—20080914
經文:民數記33-36章(民數記結束)

「分別為聖」的觀念

從聖經來看,神要以色列人到迦南的第一件事,是把人都殺光,如果沒有殺光,就要趕光,如果再沒有趕光,就要徹底的隔絕。這在舊約裡看到很多,大概是一下子沒有辦法殺那麼多,有時候好像也殺不下去。就講得直接一點,聖經裡說包括小孩子、牲畜都要殺掉,但在實際執行時,以及神在不同地方給命令的時候,好像有時有些地方有所保留。包括在民數記前面一點看到的米甸人都殺掉,甚至連小孩子都殺掉,但年輕的女人是留下來。這些我們都難以接受,在這裡也不去多討論,我們相信神的作為是慈愛的,我們不能用今世的眼光來看這一切。
不過即使不殺,後來是用趕;即使不趕,後來用隔絕,都是我們今天不接受的。今天社會上的理論一般就是盡量的融合,大家彼此包容接受。這也是很好的,不過我們要抓住這段經文的重點,或神要我們基督徒分別為聖、跟世上有分別的那重點。
這重點我也多次講過,並不是說在你食衣住行育樂(甚至居住的地方),跟這世界上的人要有什麼樣的分別或隔離,重要的是神要求我們基督徒,住在這世界上的每一個地方,包括跟最惡最壞的人(那常常就是我們自己)住在一起的時候,我們需要心向著神,要不斷倚靠神來克服自己罪惡的肉身、身體,以及這罪惡世界對我們的吸引力和壓力。那吸引力和壓力就是遠離上帝,以自己為中心。
所有不信神的人都有這樣的麻煩,我們這些信主的人也有這樣的麻煩,雖然重生得救了,我們的天性還是隨著我們,就是不大喜歡以神為我們的主、神,就喜歡自己來作主。所以從舊約到新約,都有那種很強烈的要把罪惡消除,不要讓罪惡影響我們,包括要把我們中間的麵酵除掉,包括從舊約就看到的那種隔離政策。但那都不能照字面來說,或說字面可能有一點意義,就是我們實在也需要有些跟罪惡保持距離的實質的可能,但最重要是我們的心中。
我說「實質上的可能和必要」就是,雖然今天大家都把這句話掛在嘴裡,尤其是我們在批評遠方的人,譬如美國白人對黑人的隔離政策是很不對的,都批評得朗朗上口,說他們種族歧視等等,但我覺得我們華人在選居住、學校、工作環境時,同樣總是喜歡選最好的。在美國的華人一定住最好的學區,絕不跟黑人住在一起。我也要說,恐怕我們若移民到美國,也會是這樣。像很多左派的人,口裡說資本主義怎麼邪惡,但實際的行動似乎也很喜歡這些。我們口裡批評這世界上有錢人的腐化,但如果有一天我們也能跟他們同列,開高級車、拿高級用品,我們恐怕也是心安理得。所以我不覺得我們要那麼立刻的就責備別人的不夠高明、高貴、不跟貧窮人在一起,可能我們自己在這方面絲毫沒有比他們更好,甚至只是更虛偽一點而已。我們如果看到有人嫌貧愛富,或因為種族、語言等而有些分離(像以前南非的白人政策),我們都會批評,但當這些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時,就很大言不慚,這要求神赦免。
這段經文「分別」的觀念有好幾個,是要把世上的罪惡趕盡殺絕?要跟世上的罪惡徹底隔離?我們必須到一個無菌室生活?答案都是否定的,因為知道罪惡就在我們裡面,我們需要的是主住在我們裡面,幫助我們能得勝。但我們也承認,某種程度的保持距離也都有需要。不要說美國、別人,就說今天,你喜歡住在一個色情區嗎?你認為你和兒女都是出淤泥而不染,就住在那地方,在那裡宣教?恐怕我們人不是這樣,我們人多少會受到影響,所以某些程度的要住在一個比較好的環境學區,也不一定要那麼樣的責備。我們總知道自己是罪人,總希望不那麼虛假的向著主,但因著自己的罪惡也需要有某種程度的保護,這保護就是一種隔離。
簡單的說,神對以色列人就是提醒這些很簡單的事。我們人太容易受罪惡的影響,所以應當對罪惡保持一點距離。當然現實或理論上來講,你就算一個人住在荒島上,天天在修道院讀經禱告,也是充滿了罪惡,因為修道院裡的罪惡也並不少,甚至可能有更多的邪惡,所以我們有某種程度的規範,總還是好的。
整個的規範,不管是不跟罪惡接觸、隔離,或天天讀聖經禱告,都不能保證我們好,甚至可能更像法利賽人,更墮落(聖經都有講)。我覺得能靠著神給我們的恩典稍微遠離一些是好的。如果你真的要非常接近這些妓女、稅吏、殺人犯,或你就是要住在最壞的區域傳福音,也可以,也非常好,神也希望我們這樣做,但不是每個人都有這樣的恩賜和操練,我們也把這些放在心裡。
民數記這裡講的只是用比較強烈而且真實的觀點來告訴我們:你去了那地方,到任何一個地方,你是很容易被那地方影響,而且我們很容易被罪惡影響,叫我們遠離上帝,卻是很難被善良影響。在討論文化的人也常會講到這一點,在文化交流時,我們常常學的是那最壞的部分,也最快學會。要學會西方一些努力、上進的特質,或網上那些花力氣設計出來的美好東西,恐怕不大容易,花力氣的東西一般人很少會學,但那暴力、色情的很容易學。這裡講的也不過就是這種常識,我們要求神幫助,當我們實在有很多罪惡時,要求神提醒我們,若跟罪惡妥協的話,我們很容易就墮落。
這是民數記33章講的,我們往前面推一點,32章裡講到以色列有兩個半支派就住在約但河的另外一邊,沒有跟以色列人住在一起,一水之隔。人真的是靈和物質的結合,是物質,就一定受環境影響,而靈會受到神的影響;我們受神、神話語的影響,但也會受到周圍物質環境的影響。受環境影響不一定是壞事,但就是容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住在一個比較好的環境,最起碼外表可以學習得規矩一點,住在一個比較糟糕的環境,很難不受它的影響,講的話、態度都很容易受影響。
這兩個半支派就只是一水之隔,他們在32章裡也答應會繼續敬拜耶和華神(在約書亞記也看到),但他們的確是在比較早的時候就遠離了上帝,甚至有人說他們是完全失落,不知道到哪裡去了。
用很簡單的話來講,我們敬拜神,需要一定星期天參加主日崇拜嗎?你可以舉出非常多的經文說不用,神是靈,拜祂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我在家裡也可以非常敬虔的敬拜。你都可以講很多道理,我現在正在出差、正在監牢裡、或在回教國家,我不可能敬拜;或雖在台北,但有這樣、那樣的困難(譬如颳風下雨),所以不來敬拜。各位,這些我們都能體會,而且諒解,甚至鼓勵:今天颱風,最好你不要出來。
我們在人間所講的一切,都有它的相對,神的話是絕對,但神的話在應用時,我們就發現有很多每個人不同的解釋和瞭解。我們不因為這樣就減低神任何話語的權柄,反倒更加強調,因為我們人是這麼相對、容易改變,在這時這樣做,在那時可能那樣做。但我也說,這些理繼續推下去,不知道推到什麼程度時你會過了界。敬拜神要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祂,因此我就不一定要到教會。再加上教會裡:「你看牧師講那種道,叫人跌倒;你看教會那些人(不要說他們是肢體、弟兄姊妹)反正他們就是很差,我不來還有點敬畏的心,來了就不行」,就不來了,或者就開始有很多的挑剔責備。這些挑剔責備可能也合道理,不過若順著這邏輯推下去,到最後真的主耶穌來設立的教會,你也會覺得不好。你看看主耶穌的12個門徒,你願意跟他們為伍嗎?有一個是貪財賣主,有臨難逃亡的,沒有一個像是天國的棟梁。我不要跟這些人為伍,一天到晚分門結黨,結果就變成我們自己分門結黨,跟他們隔開了。
也就是如果你要有理由不聚會的話,我覺得完全有理由。我也不覺得這必須非常死板,颱風是一個可以不聚會的。另外一個,你生病的時候,是不是可以不聚會?當然不但是可以,也應當不要聚會,免得傳染給人。但這種理由就人來講,你可以一直推下去,推到只要稍稍有一點不舒服也不去聚會,不只颱風不來,下雨也不來,上次下雨來了就感冒了。我們可以一直找許多理由。
而相對的來講也可以變成很律法主義:下刀子我也要來,然後就非常定別人的罪:「這教會怎麼這麼世俗、體貼肉體?一有什麼事情大家都不來聚會。」那就會變成另外一種情形。我還是說,我們人就是有這種軟弱,不管你走哪一條路線,推一推的話,都可能會走錯。我倒不是說我們就將就、隨便一點,也再次強調:律法真的不能叫我們稱義,我們是因信稱義,但是我們也不因此廢掉律法,需要有些規矩。
在民數記32章裡看到那兩個半支派他們分出去,但後來歷史他們的結局真的很悲慘,即使他們在跟以色列人一起得地的時候還是很努力,即使他們在約書亞記也說我們是專心要敬拜耶和華,但人多麼容易軟弱。
你說:「那怎麼辦?牧師你的意思是我們到底每個禮拜天都一定要聚會,下刀子也要聚會?還是我們有什麼理由就可以不聚會?」當然我知道大家都喜歡說我們走中庸之道,颱風太大時就不聚會,如果是下一點雨我們還是可以聚會。這看起來都是些還不錯的建議,也不一定不可行,只是我還是說,任何一個觀點要推到極處,恐怕都有它難行的地方,我們求主讓我們天天願意說:「求主免我的債,赦免我的罪」,因為用盡一切好心,我還是會做錯,也一定有錯。我們求主赦免,也每天都感謝主,主還是悅納、喜悅我們,不因為我們說也會說錯,做也會做錯,就不說、不做,因為即使你是啞巴、躺在床上,還是會犯罪。我已經一再講,人間就是有這些軟弱,有一些規定、約束對我們也是好的。
32章就講到分出來的一批是有危險。當然相對的也是,你真的分出去,流亡到了波斯,不但不是危險,還是神的旨意。也不用講波斯,尼布甲尼撒時耶利米就一再講,你們就被擄去,不要留在原地。因此,我們同樣也說神是靈,拜祂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祂,在這山、那山,都不如你的心中敬畏神重要。那些被擄到遠地去的,有時還更合神的心意,留在這個地方的還不一定是神的心意。我們只有求主憐憫我們。

曠野行程

然後33章這裡講到的就是以色列人如何離開埃及,走這條曠野的道路。這當然就是在摩西五經裡很多地方提到的,也是我們這一生,神如何保守、憐憫、恩待我們。經文詳細的講他們按著次序,從這裡,到這裡,到這裡。
這些地方我們也會有個錯誤的誤解,就是:「這曠野是個暫時的,到迦南地才是個美好、永遠的,因此我們的理想主義要發揮在迦南地,迦南地就不可以有絲毫污穢,要把那地方的人都殺光,曠野就暫時過渡。」這觀念與不正確,因為我們都在做一個過路客,也都在每一個過路客裡做永恆的工作,就是我們在過路時總心中仰望永恆的主,活出一個對永恆主紀念的生活,即使是很小的事情。

得地為業

34章裡看到也是個祝福,就是神對以色列人說,我會把這個地方、那個地方給你們。我們是看重永恆的天家,但我們不是不在世上生活。這一點基督徒好像始終不能把握得很好,有時拼命的入世、忘記神,有時就好像天天讀經禱告不問世事,我們說這兩個都不正確。在世界裡,神的確也給了以色列人這塊土地,並不是很抽象的天家。然後在這裡神也告訴他們,你們將來一定會得到地。在罪惡的世界,神的應許一定會真實的臨到我們,包括給我們平安、喜樂,但不管多麼美好的平安、喜樂、祝福,我們也都知道有它的預表性,那最美好的還沒有臨到。

利未人的城邑

35章就看到這樣的情形:在把這美好的流奶與蜜之地要給以色列人時,用在我們身上,也會給我們的。35章特別講到要把有些地方給利未人居住,因為利未人沒有產業,他們就要居住在其他以色列人的城邑,利未人也要養牛羊,這常常是祭祀所用的東西。因此他們雖然是服事上帝,也有一些自己的財物,給他們一些郊野、城邑。

逃城

在第35章裡有個很特別的事情,就是利未人的城裡,第7節講利未人的城總共是四十八座,四十二座是一般利未人居住的,他們雖然沒有地,還有一些城和郊野,可以牧放牛羊。另外有六座城也是給利未人的,叫做「逃城」,「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邑,其中當有六座逃城,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民356),這「逃城」就叫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
這我們今天可能不太懂,神就叫摩西再說明一下,就從359講起。神要摩西吩咐以色列人,進到迦南地後要分幾座城作為逃城,叫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地方,「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民3512)這六座城在約但河東要分三座,因為約但河東有兩個半支派的人在那裡住,在迦南地就是河西,也要有三座。這三座是以色列人、外人、寄居的住,就叫做「逃城」;不叫別的名字,某某城,就叫做「逃城」。
16節就講到哪些人要逃在那裡,當然除了逃到那裡的人之外,還有普通的居民在那裡。
3516-21,「16倘若人用鐵器打人,以致打死,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17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18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他就是故殺人的;故殺人的必被治死。19報血仇的必親自殺那故殺人的,一遇見就殺他。20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以致於死,21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以致於死,那打人的必被治死。他是故殺人的;報血仇的一遇見就殺他。」
 「故殺人的」意思就是蓄意、有意殺人的,那「報血仇的」要把他殺掉。這些看起來有點囉唆,其實只是要講不管你拿鐵器、木器、石頭,是有意殺人的都要被報仇的人處死。因為以色列在這時候(包括到了迦南地,士師時代)沒有所謂的中央政府和政府的公僕、警察、司法人員來執行,很亂,有人被殺了,經過當時會眾的審判他真的是有罪,就要被殺掉,大概是這樣。那「報血仇的」看到他,就要殺掉他。
但,如果不是這樣,那我就要說,在迦南地也有這種情形,讓我們非常吃驚,就是不是蓄意謀殺,但有人會死,像第22節:
3522-29,「22倘若人沒有仇恨,忽然將人推倒,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23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以致於死,本來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24會眾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25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26但誤殺人的,無論什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27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28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29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這「不是蓄意殺人」的部分我們等一下回來講,先看經文繼續講「故殺人的」:
3530-32,「30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31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32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
如果有人是「故殺人」,就是有意要殺人的,這種第一個不能隨便定他的罪,不能只憑一個人說他殺了人就把他殺掉,要有幾個見證人。這都算是個保護,就是有殺人嫌疑的不能憑一個人定案。但如果真的定案了,不能收贖價,不能說賠多少,就是要把他治死。這人如果說他是冤枉,他不是故意殺人的,是不小心,就算逃到逃城這地方,你們也不能收他。
 蓄意殺人,聖經裡(包括在這一段)講一定是流血,我們今天殺人不一定是流血,有時用毒藥或丟到海裡淹死,不一定會流血。但在聖經裡從亞伯被殺開始,殺人常常用流血來表達。這有一點殘忍,因為以色列那裡沒有那麼多的水,能把人淹死,也沒有什麼精密的毒藥,所以那時殺人是流血。當一個無辜人的血流出來時,這地就被污穢。污穢要清除,只有用另外一個辦法:殺人的人的血要流出來。這聽來有些殘忍,也是一般人不大接受的,現在很多人都覺得死刑要廢掉等等。不過我們不去討論那個,就在講公平的原則也要持守,至於殺了人的人要怎麼處罰他,起碼在聖經裡描述的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以命償命」,要殺人。
而這裡,很殘忍的事可以變成很豐富的救恩。我們這些殺了人、犯了罪、流人血的人,也只有神的兒子為我們流血,我們才能得拯救。所以聖經上所有道理其實都是以一貫之,都是相關的。
當然在這裡我們不講那麼遠,回到這裡,提一個我覺得很現實的事情,這一點都不遙遠:在神所給的流奶與蜜之地,那裡有如何如何的好,其實你看神對這些以色列人的規定就知道,即便到了流奶與蜜之地,即便是選民,就像剛才講的,即便那些拜偶像的人通通被殺光了,以色列人本身的罪惡也還在那裡。所以說用殺、隔離,我再次強調,那重點不是說你就殺人家,因為我們自己有罪惡,重點是我們要求給我們靠著主的恩典努力的對抗罪惡,而我們一旦不靠著主,生活態度、心態就立刻投降了。不一定是去殺人,我們就會比較自私、體貼肉體,比較不想上進、愛人。
這例子多得不得了,就像我今天早上從別的教會回到自己教會時,因為想很快的回一封信,回信的這位弟兄是我非常喜歡的弟兄,他跟我討論一件事,而我很喜歡做這件事,所以就要趕快回。但一走進交誼廳,就看到一位精神比較不正常的弟兄,我知道他想找我,也知道他找我大概不是什麼很重要的事情,只是聊一些閒話,我自動就會有個很直接的反應:不要理他,我要先把這信回了。各位,回信重要,還是他比較重要,這是另外一個問題,但我很清楚知道我回信是因為我喜歡這位弟兄,我不想理那位弟兄是因為他精神有問題我不想跟他講話,這就是罪惡。雖然這罪惡好像非常情有可原,但我就走過去,故意好像沒有看到他,回到辦公室打開電腦做我的事。但我被他看到了,他又來找我。我也被主提醒:「那信可以等一下回,這弟兄今天就在這裡,他想見到我」。我不是說一定要怎麼敷衍他、跟他講話,但我看到他了,就像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一樣,我看到他了,我現在是有這能力,最多我的信就是稍微耽誤一下。
舉這例子就是說我們的人性,對於那屬神的事是有一種厭惡的。我不是說你以後看到不喜歡的人要故意打個招呼,不能跟我喜歡的人講話,因為康牧師說這樣才是愛主,我不是這意思,希望各位沒有這麼死板。我在說我們人總喜歡體貼自己。這種「分別為聖、殺人流血、消滅那些罪惡的人、跟他們隔離,還有前面講到你們千萬又保持聚會,不能夠有個一水之隔,你們繼續要跟這些比較屬靈的人在一起」,都只有一個意思:我們太容易順流而下了,我們需要對抗,而且靠自己對抗不夠,(當然都是靠著神),我們也需要其他弟兄姊妹給我們扶持。那就是教會的生活
當然這些都不能絕對的講,像我剛才舉的例子,你走這邊或那邊,都可能是律法主義或反律法主義,都不對。但神的話是有意義的,不僅給我們赦免,也讓我們這肉身在罪惡世界上有某種程度的約束。這種約束包括讓我們看到一件居然在流奶與蜜之地發生的事,就是需要一個「逃城」,讓誤殺的人能夠逃到這個地方。各位,這想想,就真的要大哭了。
我們生活中都會犯錯,這沒有錯。我們台灣的罪惡,相信不會比以色列那時候多或少。人性,千萬年來,東西南北,各種宗教或無神論,我覺得都差不多,我們人性中有那根深蒂固的邪惡、原罪,就是不肯信靠上帝;也有神還保留在我們身上的善良和美好,都有,沒有太多差別。不過我們再想想,今天在台灣,誤殺別人的人多不多?我相信不多,你這一輩子大概沒有誤殺別人。好比你是藥劑師,誤包給別人吃了會死的藥,這叫誤殺,但這種事情不太會發生,藥劑師都要很小心。又好比你是塔台的管制人員,一時糊塗,把兩架飛機指揮得對撞,死了好多人。我們不太會犯到這樣誤殺人的錯。所以今天台灣也好,全世界各地也好,大概不會聽到有個國家有「逃城」,誤殺人的可以逃過去。我們今天有誤殺人的,也不需要到逃城去,就法律審判,看看他的罪有多輕多重就好了。但在那流奶與蜜之地,大家都聽上帝的話,居然有誤殺的事情?!
什麼樣的情形是誤殺?五經裡其他地方有提到,包括兩個朋友出去砍柴(申命記19章),不小心斧頭飛出去,飛到朋友的腦袋上,把他砍死了。這個事情在今天也沒有,因為我們很少砍柴,但在大概三、四百年前,砍柴的事會有的,因為這是難免發生的事情。一、兩百年前可能就不是砍柴,就是兩個人出去打獵,不小心把旁邊的人打傷了,擦槍走火,這在軍隊裡有時候會有,不小心槍枝走火,傷到沒有仇恨的人。這世界上都有,而我們遺憾的是,在迦南地也有?這是神的土地,神沒有保守嗎?兩個人一起出去砍柴,一定是好朋友,一定是你幫我、我幫你,所以很近。然後就是因為很近,砍柴時不小心斧頭鬆了,把別人打死。你誤殺人已經很痛,何況是你的朋友,那更痛。
還有更更痛的,就是這被害人的小孩要殺你。他有兩種因素要殺你,第一個,為父親報仇,你把我父親殺了,我要殺你。另外一個,聖經其實有這樣的規定,至近的親屬要為自己的親人報仇。這就又很可悲,那小孩平常都喊你叔叔伯伯,現在要殺你。在申命記19章甚至有用這樣的話,為什麼要有六座逃城?就是距離要稍微近一點,讓你來得及逃進去,因為若距離遠的話,聖經上說,「免得報血仇的,心中火熱追趕他,因路遠就追上,將他殺死」(申196)。這種報仇的事情是可以想像的。
我在講的是這種痛苦,這在世界上都會有,我們都會做錯事,而且是無心的,或大或小。但我們難過的是,這事發生在上帝的選民的流奶與蜜之地,而且在這裡就規定了。而這不是提醒我們基督徒,這世界哪有完全的天國和樂土?
但我們又不因此就離開世界,或厭世悲觀,因為我們還在這世界上生活。事實上這裡還有更難、叫我們很痛苦的,出埃及記2113,甚至說那斧頭鬆了,也在上帝的手裡,是上帝把他交在手中。這就讓我們的神學更痛苦,如果這些事後面是上帝,我們就更覺得上帝很可惡。我們現在不去追究這事,因為你問任何問題,多問一句都會問到這裡。我們不去追究,就說上帝的確在管理每件事,上帝絕對是善良的,而在祂管理的世界中,當我們發生錯誤時,祂給我們一個補救之道,包括殺錯了人。
說真的,就算蓄意謀殺,上帝也還是給你補救之道,那當然就是耶穌基督的救恩。但我們也不能忘記,不管你是真正蓄意謀殺了人,犯了該死的罪,在被槍斃前悔改信主了,或是其他的,我們絕對相信神的救恩是一定的,認罪悔改一定得救,但我們也知道,神怎麼樣在今世給犯罪的人某些不一定會收回的懲罰,這我們就不知道了。也就是說可能在某些地方、時代,某些罪行犯了(不管是蓄意或偶爾、無意的),那後果還是多多少少要承受的。
就用這個例子,你跟你的鄰居出去砍柴,不小心把他砍死,完全不是蓄意謀殺,就算你到了逃城,就算死人的家屬完全饒恕原諒你,你能減少你心中的罪惡感嗎?我想我們在人間就不太能夠,這世界沒有辦法完全脫離這些負面的東西,但我們相信神有恩典。
在以色列人那時候,風土民情是這樣,尤其沒有一個強大的中央政府的時候,就跟美國西部開拓的時候一樣,每個人是自己的法律。我也曾經提過,美國到今天都還有這名稱:「United States Marshall」,一般就翻「警官」,其實Marshall的意思跟警官不太一樣。另外在美國一直到今天仍然有Circuit Court Judge,有人翻成「上訴法院」,照字面來講就是「巡迴法官」。今天沒有法官在那裡巡迴的,這都是以前的字延續到今天。就是美國在西部開拓的時候,聯邦政府的權威不是很大,比較有名的(如Dodge City 道奇鎮)西部城邑都有自己的法律。如果壞蛋槍法很高明的話就慘了,那就是這地方的惡霸。如果正直的警官是拔槍最快的,這地方治安就比較好一點。但可以想像人性,一定是邪惡的情形很多,很亂,所以美國以前就有聯邦政府派警官,或巡迴的法官到不同城鎮去處理這些問題。今天已經沒有法官要巡迴,但名稱就一直沿用到今天。
在士師記也可以看到,士師其實也要到處巡迴,因為鞭長莫及,其實以色列已經很小,但那時比較落後,所以某個地方的官吏就會魚肉人民。我們中國歷史上都是這樣,有時候要中央派個欽差大臣去查訪民情,這些都是人間會有的問題。
以色列也有這情形,神在罪惡世界、歷史上是按部就班的在做事,我們不能用今天的觀點去要求神要怎麼樣,在那個時候神就說,當出事情時,常常家族的保護、護衛是很重要的。在路得記看到最美的,就是你要幫助死去親人的地業能繼續下去,幫助他打官司,解決他的問題。但那至近的親屬也要做一件事,就是這裡看到的,要報血仇,要追、殺。
在民數記35章裡其實也講到一點,就是清楚的講:人心中不要懷著恨。像22節說的,沒有仇恨。我也講過許多次,我們當然都會懷仇恨,人家對我們不好,我們會恨人家。今天很文明,我們再恨人家,也不會去殺掉他。你討厭你的鄰居,你說不是恨,是討厭,其實討厭到恨,那距離也很短的。有時也不一定是鄰居、同事,也不一定是藍營或綠營的,有時候就是你家裡的人,恨得牙癢癢的。甚至有時候對父母、小孩,氣得不得了,這都有的。我們人沒有辦法避免這種仇恨,甚至那仇恨變成一種邪惡。聖經裡常常提醒,要我們避免的,就是這種仇恨。
你如果是有仇恨把別人殺掉的話,當然在那時候報仇好像是可以,但嚴格的說應該也不可以。剛才講到報血仇的把別人殺掉,有兩個理由,一個是他把我爸爸殺掉了,我就非報這仇不可。另外一個是上帝的規定,有人把我爸爸殺掉,我是近親就要去殺他。其實真正合理的理由只有第二個,上帝要求你這樣做,你就要這樣做。用字眼來講的話就是:任何懷著仇恨的意念去殺人的,都不對。這我們要小心的聽。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保羅也提到一句話,「無論是誰都不可以惡報惡」(帖前515),就是不要有那種恨惡的心,我們要求神保守。
這我也只能略略提一下:恨惡的心、自義的心,和那要求公平的心,是絕對不一樣,但非常容易混在一起。神希望我們很公正,神希望我們對罪惡有一種強烈的恨惡,包括一直不肯悔改的人,聖經上是有這樣講。但是,我也沒有辦法講得這麼清楚,我們就去思想,起碼神不希望我們是懷著一種怨讟的態度對他。在新約就很明顯講,這種就是殺人了。
在舊約裡要去報血仇的人, 22節特別講:沒有仇恨,把人家殺死了的,沒有罪,到逃城去。你有仇恨去殺人家,是有罪的。因此這裡相當複雜,就算你在報仇的時候,按著神的意思說我要報仇,也不能有恨意去報仇(姑且說這樣是遵行神的旨意)。
這要再分析下去就有點困難,但我相信我們還是可以,因為神既然這樣講,我們就應該能做得到,就求神讓我們在不管是管教兒女、責備親人,或在公司、社會,包括我們現在覺得非常火大的事情,希望公義彰顯的時候,我都不知道要怎麼表達,我們應該有最強烈的正義感,希望神的正義得以執行,但我們也求主幫助我們沒有那種神不喜悅我們的苦毒的成分。我只是從一個很大的事情講到我們平常對兒女或其他我們身邊人的態度,我們求神幫助我們。
回到這裡講的,這是很悲哀的事情,在神的管理之下,怎麼會有誤殺的事?而且誤殺的是我的好友,然後我好友的兒子要來殺我。希望各位都能看到這些經文寶貴的地方,就是:在罪惡的世界有這些,而神給我們一條出路。這出路你可能覺得不理想,但是有個出路,就是逃城。
也請注意,這逃城一共有六座,就表示這世界上因著我們不希望有的痛苦是很多,你要有個地方可以躲避。這些逃城實際上在教會歷史,甚至在以色列人裡面,我們大概可以說就是一個錯誤可以得到補救的地方,不管那補救是多少。記得包括約押,包括聖經裡講到大家都喜歡往祭壇那邊抓住祭壇角,那是一個躲避的地方。當然那裡多少都是講到跟殺人有關係,不管是你殺錯人,或有人要殺你,你躲在那裡。聖經當然也多次講,若你真的有罪,抓住祭壇角也不能逃,像約押一樣。
但神在這世界上有為我們設立躲避的地方,好像通常我們看到的是聖殿的祭壇那裡,而在這裡講到的是利未人居住的六座城市。利未人是什麼人?是神的僕人,因此教會或基督徒在這世界上,恐怕作鹽作光之外,也作逃城。我們不要講得太死板,說就是人家殺了人逃到你家那裡躲,也不要想到像悲慘世界那神父一樣,無路可走,到我們家裡來,我們給他很多吃喝,就是不要想得那麼戲劇化,想得貼切、實際一點,一個比較愁苦,在世上比較負面的人,我們很希望他在基督徒或教會裡至少可以找到出路。當然,我們的反應很快是:我們哪裡承受得了這些?我們的確承受不了,但倚靠上帝。
另外我也要說,神在這罪惡世界,就現實來講,也讓其他宗教或個人、團體發揮了這種功能,很多時候也是這樣,我們也不覺得這有什麼侮辱上帝。包括慈濟,或不信主的人,有時候他表現出非常好的正義、正直、公平、慈愛、憐憫的態度,但我們必須說在民數記、五經(創世記沒有提到)、約書亞記看到這逃城,講到在悲哀、不幸而且費解的世界,即使在這蠻荒遍地,神也給人有去的地方,就是去神僕人住的地方。我們很希望以此自勉。說真的,我們都是在逃亡的人,逃亡講得比較難聽,但我們不是有時會希望躲到一個地方沒有人找?或有時希望找到一個人他可以讓我吐一吐垃圾?都會有的。當然有的時候電視、電腦是我們的逃城,那就是麻醉了。我想我們在聖經裡很難從非人類的東西裡找到逃城。我不是說你不可以養寵物,相信寵物也常常成為你的逃城。說得悲哀一點,有時候吃東西也是人的逃城。有人一直吃,就是心理不是很健康,沒有地方可以躲,拼命用吃(或睡覺、看電視)來滿足。這些都是我們人充滿了悲哀的一些現象。逃城讓我們知道在分別為聖的世界裡,也有這麼多罪惡,這麼多罪惡裡,也有神分別、叫我們能得到安慰的地方。
23節,「本來與他無仇,也無意害他」,現在卻製造了一個仇恨,就是報仇的人要來殺你。希望這報仇的人,照這經文他也沒有報仇的心,只有報仇的行動。
28節,「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他要在這城裡被保護,一直到大祭司死了。這有點像後來西方(我們中國也有的)exile流放。我想這也有它的意思。不敢說一定是處罰,不敢說一定是殺了人,即使不是蓄意謀殺,罪輕一點,你也是過失殺人,過失殺人也有某種程度的處罰。
就好像今天你醉酒駕駛撞死人,沒有蓄意謀殺那麼大的罪,但也有醉酒駕駛的罪。如果這樣那斧頭鬆柄的人是不是也有罪?就是對那柄的檢查不夠嚴格。是不是也有罪,就是揮斧時忽略了該有的安全措施?是不是也對這人或其他人有點提醒作用,所以他必須逃到逃城。他雖然是某種程度的無辜,還是要有一點處罰或辛苦,他需要離開他的父母、親人一段日子,逃到逃城去。這段日子可以很長,也可以很短。
我們同樣不太知道神為什麼這樣規定,這段日子就是住在那裡,到大祭司死的時候就可以出來。如果你住在那裡,第二天大祭司就死了,你第二天當然就出來,你的徒刑只有一天。若大祭司活了八十年,就得住八十年。有一天的,有八十年的徒刑,很大的不一樣。我想神都有祂最大的智慧,在當時這種安排是最好的。在這段日子裡他想回去也不能回去,這段時間裡他不能過他任何正常的生活。我們沒有看過這種文學描述逃城的日子,在逃城有沒有人結婚、生子、這樣、那樣?也許我們都在逃城裡面。
我們也不太懂為什麼是到大祭司死的時候,我認為這裡還是有個意思,就是代贖,你要不被殺死,只有等另外一個人死。不知道這裡可不可以講成大祭司預表了我們主耶穌,不過這一段讓我們看到神的帶領和引導真是相當豐富。

承業之女適人之例

36章也是看起來一個很俗氣的事情,但也是在罪惡世界裡有的,就是女人繼承產業。在民數記前面講到若沒有兒子的話,女兒可以繼承,就是西羅非哈女兒的事情。但如果是女兒可以繼承,產業到後來也會變成別人的,因為女兒出嫁了,那怎麼辦?
這些我們今天都會覺得當時的規定可能重男輕女,不公平,或很幼稚,但這規定是有它當時的意義,我們抓住這永恆的意義也很好。神其實始終有個心,有點平均地權的意思,就是每個支派的產業不能無限擴大,也不能無限縮小,在禧年歸還原主等規定都有。這裡說到女人要嫁自己支派的,這樣的話產業轉來轉去都是在這支派裡面,不會有個突然非常富裕的大地主。
這些當然你馬上就可以想到都有流弊。所有的規定,包括神最神聖、永恆不錯的律法,只要一用在人間,人就有他的流弊。「人只能嫁給自己支派的人,這樣產業不至於留到其他支派,不會變成有大地主」,這我們瞭解,但你馬上可以想到羅蜜歐與茱麗葉,她若喜歡的是別的支派的人,那不是活生生的叫他們不能有愛情?但我們不要推到那些地方,只想一件事情,就是:

結語

罪惡的世界裡有很多不完美的,包括結婚、工作、家庭、教會,神給一個規定,這規定就一定會有其他的流弊,不是規定不好,是我們罪惡的人就會有一些限制。當然在這裡面我們也相信神還是給我們逃城,給我們可以有出路,雖然那逃城我們不一定喜歡。我們也相信在這逃城裡,還是可以過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以神為我們的主。

禱告:

天父,我們懇求主恩待,我們是如此的不完全,你是如此的完美。我們不太能夠經歷到你真的是這樣完美、美好,我們缺少信心,求主幫助我們。求主讓我們看到你話語的奇妙,你記載的奇妙,原來沒有哪個時候、哪個地方、哪個人,你沒有眷顧,但在你再來、新天新地實現之前,也沒有哪個地方是我們永遠長存的家。願我們在暫時的過客裡享受到永恆的豐富,也在我們不斷有錯誤時,享受到你永恆的赦免、更新,謝謝主,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呂琪姐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