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9日 星期三

利未1314大痲瘋



第十三、十四章 潔淨的條例──大痲瘋
內容分析:
1.    十三、十四章主要是講論嚴重的皮膚病,神實在關心人 身體健康。此處所說大痲瘋其實是各種傳染性的皮膚疾病,而大痲瘋只是其中一種。皮膚病包括長癤子(腫塊)、火斑(紅點)、癬、瘡、頭疥。患病者要到祭司面 前接受檢驗,若被驗出是患大痲瘋,他就成了不潔淨,要被隔離,獨居營外(利十三46)。隔離是最好的方法,以免傳染別人。
2.    祭司的職責是診斷,不是醫治。他必須細心察看,診斷 正確,隨時照顧,直到痊癒。人若有病,必須宣布不潔;人若痊癒,要為他行潔淨之禮,宣布他已得潔淨。人得潔淨,才可恢復敬拜權利,並重新進入社群,過正常 生活。祭司責任重大,必須具有充足的醫學知識、屬靈的權威,以及對人的關懷。
3.    家居衛生亦要十分注重,不可鬆懈。染了大痲瘋災病的衣服要用火焚燒,徹底消滅細菌。染了大痲瘋災病的房屋要完全拆毀,廢料搬到城外丟掉,確保病菌遠離社區。
4.    第十三章的重點在檢驗,第十四章的重點在禮儀,為潔淨的過程。行潔淨之禮並非為治療,乃為宣告,宣告病人已完全康復得潔淨,可以重新進入社會。潔淨的禮儀有兩部份是很特別的:
a.     「就要吩咐人為那求潔淨的拿兩隻潔淨的活鳥和香柏 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來。祭司要吩咐用瓦器盛活水,把一隻鳥宰在上面。至於那隻活鳥,祭司要把他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一同蘸於宰在活水上的鳥血 中,用以在那長大痲瘋求潔淨的人身上灑七次,就定他為潔淨,又把活鳥放在田野裡。」(利十四4-7)
  第一隻活鳥的血灑在求潔淨的人身上,血永遠是人得潔淨唯一方法。第二隻帶血的活鳥放在田野,象徵人重新得著自由。
b.     「祭司要取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 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祭司要從那一羅革油中取些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裡,把右手的一個指頭蘸在左手的油裡,在耶和華面前用指頭彈七次。將手裡 所剩的油抹在那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就是抹在贖愆祭牲的血上。祭司手裡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人的頭上,在耶和華面前 為他贖罪。」(利十四14-18)
  求潔淨的人要獻祭,祭司要把血和油抹在他身上不同的部位,由頭到腳都有血和油的記號。潔淨之禮與祭司承接聖職十分相似,無論人是痲瘋患者,抑或是祭司,得潔淨之路是相同的,都本於代死祭牲的血。
屬靈意義:

1.    大痲瘋確實是可怕的疾病,病人臉部出現腫塊,皮膚變 形,骨骼歪曲,傳染性極高,難以治療。痲瘋病雖無特別痛楚感覺,但對病人尊嚴打擊最大。最大痛苦非在肉體,乃在心靈,非常孤單。特別在古時,病人必須離開 家庭、社區,往城外曠野洞穴居住,痊癒之日遙遙無期,沒有盼望。主耶穌來到世上的時候,祂很關心大痲瘋病人,走近他們,安慰又醫治。「大痲瘋得潔淨」成為 彌賽亞六大記號之一(路七22)。主耶穌導入新約時代,彰顯救贖的恩典和能力,然而祂仍尊重利未記的律法,囑咐痲瘋病人依照律法而行(路十七14)。
  大痲瘋象徵人的罪。罪使人與神隔絕,也破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罪使人活在黑暗裡,步向死亡。大痲瘋病人的痛苦光景就如罪人的光景。惟有來到主面前,謙卑向祂悔改祈求,才能得著赦免,重獲新生。主的血洗淨人一切的罪。祂是全能的醫生、我們的救主。
  「耶穌看見,就對他們說:『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可一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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